永胜县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发布时间:2023-05-26 22:23:37 来源:云南网-丽江日报


(资料图)

原标题:永胜县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近年来,永胜县始终把林长制工作作为全县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及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县情、林情制订实施方案,聚焦林长制4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主要任务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区,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构建全县林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各级林区情况,县、乡、村三级共有177家单位推行林长制,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机构和各相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厘清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责任链条。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和警长制办公室,确保屯警林区一线,实现立体化指挥、扁平化作战、协作化办案,执法监督责任全覆盖。

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总林长、总督察、副总林长、副总督察7人,县级林长19人,按行政区域和林地权属等实际情况划定县级林长责任区域,明确乡(镇)级总林长和村级林长、管护人员责任,切实加强林区治安管理、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推进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量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让各级林长及管护人员履职尽责,实现智慧管理模式。已建立健全“林长+警长”工作制度、“林长+检察长”协作组织体系,共同做好林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等工作。

稳步推进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总林长令的要求,严格按照《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将全县26名县级林长挂钩到各乡(镇)和国有林区,全面开展巡林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构建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强大合力。严格落实护林员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做到源头管控。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和参与乡(镇)林业办和国有森工企业办理林业行政案件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业务知识,保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同时,建立永胜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永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动执法机制,结合森林图斑案件查处工作,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永胜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分片包干,督促指导乡(镇)林业办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效打击了林业行政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威摄作用。

据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后台统计,截至5月11日,三级林长和管护人员巡林6552余人次,其中,县级林长巡林72次、乡(镇)级林长巡林2099次、村级林长巡林4381次。在县级林长巡林过程中,对挂联林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分析研判,对工作落实存在差距的地方进行了整改,对基层提出的一些实际困难和涉林矛盾纠纷带头参与解决。(何玉辉 王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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